首页
报到须知
初识校园
军训风采
新生宝典
安全警示

关于转专业

1、转专业原则

①转专业坚持自愿申请、规定时间、公开考核、双向选择的基本原则。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学生自愿申请,学生和专业双向选择,学校组织各学院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考核,专业所在学院根据学生考核情况选拔接纳学生。

②各专业应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和教学资源条件上报转专业实施细则(包含转入条件、具体考核内容和办法、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人数等),并经教务处审核通过。

③基于高职教育特点,原则上面向三年制学生,第一学期末申请的平级转,第二学期末的降级转。学生在读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包括进入转专业公示名单者)。

2、转专业条件

①基本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处分,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体检标准。

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的专业学习者。

3)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以单考单招和免试入学形式考入本校的,仅允许转入招收同类生源的专业。

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考虑或受理转专业

A、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明确规定的

1)艺术类生源不得转入非艺术类招生专业的。

2)体育类生源不得转入非体育类招生专业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4)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5)跟用人单位签订合作意向中途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6)从外校转学进入本校学习的。

B、违背高考公平原则的情形

1)以提前招生考试形式被本校录取的。

2)通过“3+2或2+3”、五年一贯制升学选拔考试形式入学的。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可以转非中外合作专业,不同语言中外合作专业之间不能互转专业。

4)低于申请转入专业当年高考录取最低分数线的。

C、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或不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

1)不同学制专业之间的。

2)入学未满一学期的,或申请时有不及格科目的(公共选修课除外)。

3)已进入第3-6学期学习的。

4)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5)应予退学的。

D、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学校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优先考虑。

3、补充说明

转专业申请及流程详见《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招生政策栏查询,网址:http://zs.zjff.edu.cn,具体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86329777          咨询时间:9月2日至9月12日期间